心理咨询师守则

创建者:xlyz时间:2021-04-23浏览次数:


    一、咨询师应与来访者建立平等的咨询关系,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二、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来访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中心咨询师不得利用工作时间私下接待校外来访者,收取咨询费,

    四、咨询师与来访者不得建立超过咨询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

    五、咨询师在做心理咨询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取某些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六、当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来访者做出明确地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转介给另一位合适的咨询师或医师。

    七、为保持良好的咨询效果,咨询会谈时间以50分钟为宜,预约咨询一般为每12周一次。

    八、心理咨询师必须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见《赣南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保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