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校院班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学校与家庭、学校与医院、中心与学院等工作联动。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体系建设,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业务督导和学术交流,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专业水平、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

4.负责心理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技能。

5.负责心理文化活动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校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心理健康文化节等活动。

6.负责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学生的个别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和团体咨询服务与心理治疗。

7.负责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开展对重点心理问题学生的跟踪、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建设,完善优化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

7.负责赣州市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心理培训、咨询及相关服务。